女子82000卖掉两个孩子,评论区更令人心惊胆寒的一幕出现了!
以前总是听到这样一句话——天底下没有一位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现在看来,这句话还是太过绝对了。
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刚刚宣判了一起案件。女子黄某某常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并且男女关系混乱,发现自己怀孕后,黄某甚至连上千元的打胎钱都拿不出来,就这样把孩子生了下来。
生下孩子后,连打胎钱都没有的黄某就更不要谈养孩子了,于是她把孩子卖了,获得了45000元。
有了这笔钱之后,黄某也没有好好生活,这笔钱很快就被她挥霍掉了,拿去买漂亮衣服鞋子,甚至还拿去打赏游戏主播等等。
黄某第二次怀孕,依旧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故技重施,还是把孩子给生了下来。这个孩子她通过中介,卖了38000元,而中介转手又卖了103000元,从中谋取暴利。
法庭调查还揭示了黄某某令人唏嘘的个人背景:她本身也是被收养的孩子,成长过程中极度缺乏父母的关爱与正确的教育引导。人们常说“自己淋过雨,总想替别人撑把伞”,然而在黄某某身上,这并未应验。她非但未能给自己的孩子提供遮风挡雨的港湾,反而将亲生子女视作可以随意交易的“商品”,其行为表现出对子女情感的彻底冷漠与缺失。
检察院方认为,黄某已经不具备有做母亲的资格,不仅是事实上的资格还是法律上的资格,依法启动了撤销黄某的监护权。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令人发指的拐卖儿童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女子黄某某因先后两次贩卖自己亲生的两名婴儿,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法院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的申请,判决撤销黄某某对两名孩子的监护人资格。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警钟:父母的身份绝非犯罪的护身符,任何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法院判决已出,原本以为这个案例会给大家带来一些警示作用,没想到评论区里却看到了最恶心的一幕:很多网友居然在评论区里“求子”。
女网友想要“去父留子”:“我也想找一个,生完我自己养”,“我也想找个男人生孩子,生完我自己养”。
男网友则“重金求子”:“何必呢,实在缺钱我给你5万帮我生一个啊!不结婚生了后你爱干嘛干嘛”,“出60万帮我生一个,儿子给80万,双胞胎120万,”“出10万帮我生一个。”
无论是“去父留子”中对孩子父亲知情权、抚养权的刻意忽略,还是“重金求子”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都显示出部分网友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中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禁止买卖人口(包括婴儿)等法律规定的极端无知或漠视。黄某某的五年刑期就在眼前,他们却视若无睹,甚至从中嗅到了“商机”或“捷径”,何其荒谬与可悲!
法院的判决本意在于严惩犯罪、震慑效尤、保护儿童。然而,评论区这些“求子”言论,非但没有汲取教训,反而将判决所揭示的罪恶行径,当成了某种“市场参考价”或“操作指南”。这不仅是对司法权威的轻慢,更是对受害儿童最冷酷的二次伤害,仿佛在说:看,孩子就是可以这样买卖的,只是价格和方式需要“优化”?
黄某某的悲剧,源于她自身成长的缺失与选择的堕落。而评论区那些令人作呕的“求子”之声,则暴露了社会肌体中潜藏的毒、瘤——对法律的无畏、对生命的轻贱、对人伦的漠然。
我们应该有清楚的认知: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珍视,而非被标价;每一个孩子都应诞生于爱,而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