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地凌晨数十人蒙眼列队湖边走
2025年7月13日凌晨,山东淄博文昌湖景区附近出现数十人蒙眼列队行走的场景,引发公众对公共安全与活动创新的激烈讨论。这一事件表面是文化公司组织的“生命行走”健步走活动,实则暴露出公共空间治理、活动监管机制与公众风险意识的多重矛盾,折射出社会转型期创新与规则的深层博弈。
一、公共安全底线不容突破:蒙眼行走的“伪修行”本质
涉事文化公司宣称活动旨在“突破感官限制、回归内心本真”,但凌晨景区道路并非封闭的冥想空间。根据淄博警方通报,参与者蒙眼后完全依赖绳索引导,在光线昏暗的湖边人行道行走,若遇车辆通行、路面障碍或突发状况,极易引发碰撞、摔倒等事故。心理学研究显示,人类在视觉剥夺状态下,平衡感会显著下降,即使经过训练的普通人也难以长距离直线行走。更值得警惕的是,活动现场播放的“冥想引导”录音音量较大,在寂静的湖边形成突兀的声场干扰,可能惊扰周边居民,甚至对野生动物栖息环境造成破坏。
法律层面,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行人通行需确保安全”的强制性规定。尽管活动组织方声称“已向文旅部门报备”,但报备内容仅涉及时间、地点、规模等流程性信息,未对活动形式的安全性进行实质审查。这暴露出当前“备案制”的监管漏洞——部分地方对群众性活动的审查仍停留在形式层面,缺乏对活动内容、参与者风险承受能力等核心要素的评估。
二、活动创新与公共秩序的边界:警惕“形式主义修行”的异化
近年来,从“暴走团占道”到“企业狼性文化培训”,再到此次“蒙眼行走”,部分组织者试图通过制造视觉冲击吸引流量,却忽视了公共空间的基本属性。文昌湖景区作为开放型公共场所,其核心功能是满足市民休闲、游客游览需求,而非成为商业机构的“行为艺术试验场”。凌晨时段虽非高峰期,但数十人列队行走仍可能占据主要通道,影响其他游客的正常通行。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参与者中不乏中老年人,若其中有人因身体不适或突发疾病,在蒙眼状态下根本无法及时求助,组织者显然未尽到《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此类活动往往利用参与者对“新奇体验”的追求,通过集体仪式感营造“精神洗礼”的错觉。心理学中的“从众效应”表明,在封闭的群体环境中,个体容易丧失独立判断能力,盲目服从组织者的指令。涉事公司若以“修行”为名收取高额费用,甚至诱导参与者购买配套课程或产品,则可能涉嫌商业欺诈。淄博警方已介入调查参与者身份,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未成年人或特定群体被误导参与的情况,这正是防止“精神控制”的关键一步。
三、监管升级与公众理性:构建“安全与创新”的双赢机制
此次事件为文旅产业创新敲响警钟。淄博因“烧烤经济”成为网红城市后,文旅产业快速发展,但创新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建议建立“文旅活动风险评估机制”,要求组织者提交详细的安全预案,包括参与者健康筛查、应急医疗保障、路线安全评估等内容,并由公安、交通、卫健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对于涉及公众参与的项目,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级,对高风险活动设置“熔断机制”,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叫停。
公众层面,需增强风险意识与法律素养。参与此类活动前,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组织者资质,要求其提供安全保障证明,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陷入“格式条款陷阱”。若发现活动存在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此次事件中,网友通过社交媒体曝光并引发舆论关注,正是公众监督力量的体现,但需注意避免情绪化表达,以事实为依据推动问题解决。
从“蒙眼行走”到“安全修行”,这场争议的本质是社会对“创新边界”的再思考。公共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活动创新都应以不损害他人权益、不突破安全底线为前提。唯有通过制度完善、监管强化与公众理性参与的三重保障,才能避免“生命行走”沦为“危险游戏”,真正实现文旅创新与公共安全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