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名商场巨头遭索赔近5200万 租赁合同纠纷引发争议
9月5日晚间,中央商场发布公告称,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被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起仲裁申请,索赔租金共计5199.5万元。据中央商场近期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1.96%至11.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而过去三年,中央商场处于连续亏损状态。
公告显示,此次租赁纠纷源于2018年9月10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根据约定,中央商场承租位于徐州市大同街125号地下一层(原丽人街、B层除外)和地上一至七层及8、9塔楼物业,租期20年。2022年和2023年,双方又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对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作出调整与优惠安排。根据协议,租金需“先付后用”,按季度支付。然而热点话题,中央商场未在2025年6月3日前支付当期季度租金,也未按补充协议要求于2025年6月17日前付清历史欠款160万元,同时亦未支付部分楼层的收益分成。
多次催收未果后,徐州和瑞华指出中央商场已构成严重违约,此前享受的租金优惠自动取消,租金标准恢复至原补充协议水平。经核算,截至2025年9月17日,中央商场欠付租金总额为5199.5万元。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全部欠款,并承担仲裁相关费用,同时保留追索年息15%滞纳金的权利。公告强调,本次仲裁为租赁合同纠纷,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且租赁款项对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南京知名商场巨头遭索赔近5200万 租赁合同纠纷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