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情人1340万66岁原配起诉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争议
结婚39年后,杜女士发现丈夫与一名比她小35岁的女性陈某婚外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并在2021年至2022年间向陈某转账1340万元。杜女士认为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于是起诉要求全额返还该笔款项及相应利息。
杜女士和丈夫于1986年结婚并育有一女。在丈夫创业初期屡屡受挫时,她用自己的工资支持他东山再起。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丈夫的事业开始稳步上升,家庭经济状况也有所改善。然而在2020年,丈夫突然坦承出轨并育有二子,甚至提出让陈某参与公司管理,但被身为股东的杜女士坚决拒绝。
得知丈夫出轨后,尽管考虑到孩子,杜女士选择了维系婚姻,但两人开始了分居生活。在这之后的五年里,杜女士发现陈某生活极度奢侈,不仅配备多名佣人,还享有专职家庭教师。经过调查,杜女士发现丈夫累计向陈某转款1340万元,均属婚内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经营收益等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对这笔财产仅有共同处理权,而非独自处分权。丈夫在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情况下,擅自将巨额财产无偿赠与第三者,已经严重损害了杜女士的财产权益。此外,该赠与行为建立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婚外情基础上,应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院认定杜女士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陈某应返还因该无效行为取得的全部财产。男子转情人1340万66岁原配起诉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