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两人买卖小客车指标 违规行为受严惩及内蒙古宁城母女骗彩礼被抓 诈骗金额高
5月20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通告,称李*东(身份证号码!1325211976)和刘*(身份证号码:1102211982)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了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该办公室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作废李*东名下编号为2025154271的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从2025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三年内,不予受理李*东和刘*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近日,赤峰市宁城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经调查,2023年6月至2025年2月间,吕某某与其女儿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订婚收取彩礼的方式骗取多人财物,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宁城县检察院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并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调查显示,吕某某在短时间内介绍其女儿与多名男子相亲,实际目的是为了获取男方彩礼,而并无真正结婚生活的打算。在收取彩礼后,她们与男方短暂生活几天至几十天便借故离开,并在此期间以各种理由向男方索要更多财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公众,骗婚行为是检察机关坚决打击的对象,任何以婚姻为幌子索取财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一方仅以“缔结婚姻”作为欺骗手段,实质上是为了让另一方陷入对未来婚姻生活的幻想并为其出钱买单,这就是一种骗婚行为,无论其形式如何包装,都无法掩盖其非法目的。